?
貴陽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為提高知識產權執法辦案水平,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典型案例評選活動?,F將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云巖區查處貴陽云巖宏劍電器經營部銷售假冒專利產品案
2021年10月13日,云巖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貴陽市云巖區羅漢營路6號A幢1層23號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BULL公牛”插板拉不脫系列,型號分別為GN-N1220、GN-N1120 (3-3);生產日期均為2014年3月;包裝上均標識有中國發明專利: ZL201110049780.5、中國實用新型專利ZL201120052023.9字樣,數量各1個,經執法人員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查詢該上述專利號如下,中國發明專利: ZL201110049780.5于2012年4月25日,發明申請公布后的視為撤回;中國實用新型專利ZL201120052023.9于2021年3月19專利權的終止。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構成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違法行為,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4元,罰款人民幣20000元。
案例2.南明區處理貴州銘銘祥祥酒業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案
2022年06月06日接貴州省網監平臺線索貴州銘銘祥祥酒業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我局組織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實,當事人銷售的“貴州茅臺鎮”白酒外觀與“貴州茅臺酒”高度相似,同樣的白色瓷瓶,和“貴州茅臺酒”同樣布局的“貴州茅臺鎮”字樣,還有和“貴州茅臺酒”“飛天”商標近似的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侵權商品“貴州茅臺鎮”白酒187件,罰款人民幣50160元。
案例3.觀山湖區查處貴陽觀山湖豪盛達煙酒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6月28日,我局接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交辦通知書,將貴陽觀山湖豪盛達煙酒店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交由我局辦理。經查,當事人通過回收購進貴州茅臺酒6瓶(飛天,53vol/500ml;其中4瓶已撕毀原廠封瓶膠帽,商標持有人未予鑒定),習酒1988雅致版22瓶,金質習酒5瓶,遵義1935酒2瓶,共計35瓶。根據當事人陳述,上述酒的購進價格為貴州茅臺酒(飛天,53vol/500ml)1700元每瓶、習酒1988雅致版430元每瓶、金質習酒180元每瓶、遵義1935酒500元每瓶;當事人對上述產品的銷售價格為貴州茅臺酒(飛天,53vol/500ml)1900元每瓶、習酒1988雅致版580元每瓶、金質習酒250元每瓶、遵義1935酒780元每瓶;該案貨值金額19370元。
當事人銷售侵犯“貴州茅臺”、“習酒窖藏1988”、“習”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當事人經營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罰款人民幣13000元。
案例1.云巖區查處貴陽云巖宏劍電器經營部銷售假冒專利產品案
2021年10月13日,云巖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貴陽市云巖區羅漢營路6號A幢1層23號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BULL公牛”插板拉不脫系列,型號分別為GN-N1220、GN-N1120 (3-3);生產日期均為2014年3月;包裝上均標識有中國發明專利: ZL201110049780.5、中國實用新型專利ZL201120052023.9字樣,數量各1個,經執法人員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查詢該上述專利號如下,中國發明專利: ZL201110049780.5于2012年4月25日,發明申請公布后的視為撤回;中國實用新型專利ZL201120052023.9于2021年3月19專利權的終止。
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構成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違法行為,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4元,罰款人民幣20000元。
案例2.南明區處理貴州銘銘祥祥酒業有限公司商標侵權案
2022年06月06日接貴州省網監平臺線索貴州銘銘祥祥酒業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我局組織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實,當事人銷售的“貴州茅臺鎮”白酒外觀與“貴州茅臺酒”高度相似,同樣的白色瓷瓶,和“貴州茅臺酒”同樣布局的“貴州茅臺鎮”字樣,還有和“貴州茅臺酒”“飛天”商標近似的標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侵權商品“貴州茅臺鎮”白酒187件,罰款人民幣50160元。
案例3.觀山湖區查處貴陽觀山湖豪盛達煙酒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2年6月28日,我局接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交辦通知書,將貴陽觀山湖豪盛達煙酒店涉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交由我局辦理。經查,當事人通過回收購進貴州茅臺酒6瓶(飛天,53vol/500ml;其中4瓶已撕毀原廠封瓶膠帽,商標持有人未予鑒定),習酒1988雅致版22瓶,金質習酒5瓶,遵義1935酒2瓶,共計35瓶。根據當事人陳述,上述酒的購進價格為貴州茅臺酒(飛天,53vol/500ml)1700元每瓶、習酒1988雅致版430元每瓶、金質習酒180元每瓶、遵義1935酒500元每瓶;當事人對上述產品的銷售價格為貴州茅臺酒(飛天,53vol/500ml)1900元每瓶、習酒1988雅致版580元每瓶、金質習酒250元每瓶、遵義1935酒780元每瓶;該案貨值金額19370元。
當事人銷售侵犯“貴州茅臺”、“習酒窖藏1988”、“習”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構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觀山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當事人經營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罰款人民幣13000元。
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